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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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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商标行政确权纠纷
类别:
参考价:面议
发布时间:2020-11-04
浏览次数:1248
所属展会:第六届知交会暨地博会,第五届知交会暨地博会,2021知交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,2020知交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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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、三十三条、四十三条、四十九条的规定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,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**。
    因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西城区,所以此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  此类案件可以分为四类:
    1、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服的;
    2、对商品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标异议的裁定不服的;
    3、当事人提请商标局撤销商标,商标局决定作出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不服的;
    4、商标局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撤消后,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。

    我们擅长并办理了大量有关商标行政确权纠纷的案件,典型案件有:
    茱莉雅商标行政诉讼案

    紫兰芬商标行政诉讼案
    船美商标行政诉讼案
    绿缘商标行政诉讼案


    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、三十三条、四十三条、四十九条的规定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,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**。
    因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西城区,所以此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  此类案件可以分为四类:
    1、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服的;
    2、对商品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标异议的裁定不服的;
    3、当事人提请商标局撤销商标,商标局决定作出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不服的;
    4、商标局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撤消后,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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